学习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研读心得

时间:2022-10-22 13:10:12 来源:网友投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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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研读心得

 

 2022 年学习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研读心得 第 第 1 1 篇,共 5 5 篇

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“为政之要,唯在得人,用非其才,必难致治。”各级组织部门要打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“任督二脉”,激发领导干部队伍活力的澎湃“春潮”,进一步鞭策后进者、鼓舞先进者,打造领导干部队伍健康好生态。

 理清脉络,在“ 辨优识庸” 上明晰标准,绘好“ 谁上谁下”“ 自画像” 。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树立能者上、优者奖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用人导向,就要明确“能”“优”“庸”“劣”的标准,在考核标尺上打上精确刻度,将能者、优者、庸者、劣者逐一识别。各级组织部门要结合各地区、各领域、各部门岗位干部的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地为不同能力者精准做好立体化、多维度“画像”,真正让能者、优者、庸者、劣者有“像”可循、有据可依。《规定》第五条中明确了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。在德方面,可进一步细化为理想信念、工作作风、遵规守纪等要素;在勤方面,可分为出勤情况、加班加点情况等;在绩方面,注重在急难险重的突出作为和表现,从而有效防止在辨优识庸的考核过程中锅煮”刀切”。

 疏通经络,在“ 考核应用” 上加大落实,畅通“ 能上真下”“ 循环线” 。长期以来,干部中存在“上荣下辱”的陈旧观念,还有一些被免职的干部往往被“高高拎起、轻轻放下”,甚至“明降实升”,存在“能上”不“真下”的情况,主要原因在于干部任用“上下”同一管道,管道不畅通,执行力度不够,而打破僵局的关键是要建立“环形管道”,保证出入畅通、上下联动,坚持“能上真下”有序循环,才能搅动干部队伍建设的“一池活水”。“令在必信、法在必行。”各级组织部门要狠抓常态执行,在“能上”“真下”上推动动态循环,始终将“位子”“帽子”紧密挂钩,坚持“赛场选马”与“大浪淘沙”相结合,要让肯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优秀干部“优尽其用”,对敢闯敢拼的干部“开绿灯”,对能力出众的干部“给位子”,对埋头苦干的干部“兜住底”;将为官不为、为官乱为、为官不正者剔除出队伍,对缺乏担当的干部震撼其“铁交椅”,对作风不正的干部坚决“亮红牌”,真正实现“有为才有位、有位必须为、无为须让位”的用人导向。

 修炼内功,在“ 管育环境” 上精准施策,建强“ 争上愿下”“ 孵化器” 。干部不管“上”还是“下”,都要有精度和温度,必须充分做好“调节干事温度”的导向作用,为干部茁壮成长营造适宜温度和良好生态,让干部“争着上”也要“愿意下”。不日进者必日退,未有不进而不退者。向上管育要恒温。不能因为“上来”的干部因为身份职务的提升改变,而降低了管育的要求,各级组织部门要继续

 加强理论水平、专业能力、实践本领的培养提升,着力破解新环境带来的本领恐慌、能力不足等问题,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精气神,让你追我敢、以优促优、优者更优的良性循环成为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“催化剂”。向下关爱要升温。对那些组织处理和调整的干部,不能“一下了之”“打入冷宫”,要多一点关心和爱护,及时跟踪了解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,对能力不足的要强化培训,对存在困难的要及时帮助解决,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醒教育,让每一位“下来”的干部都能够适得其所,解决好“下来怎么办”的问题。

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

 第 第 2 2 篇

 近日,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这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,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。《规定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吋代党的组织路线,落实新吋代好干部标准,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、上与下的准绳,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,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,推动形成能者上、优者奖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,建设德才兼备、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,具有重要意义。

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,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,出台了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(试行)》,试行 7 年来,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,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、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,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、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,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、建好建强,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,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。此次修订,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,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,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、增强信心斗志,永葆“赶考”的清醒和坚定,自觉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蹲厉奋发、笃行不怠,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,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。

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,重点是实现能下,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。干部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规则,但长期以来,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普遍存在,上来容易下去难。从实际情况看,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洗礼,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,但仍存在一些与新吋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。比如,有的政治能

 力不过硬,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、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;有的不思进取、得过且过,不想为;有的能力平庸、思路不清,不会为;有的急功近利、盲目蛮干,乱作为,等等。如果任由这些庸懒散躺、推拖绕躲的人占着位子不干事,必将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。新修订的《规定》,着眼解决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,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,对具体情形、分析研判、核实认定、调整程序、调整方式、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,进一步提高针对性、操作性和实效性,将有力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、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,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、建功立业。

 “ 徒法不足以自行” ,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各级党委(党组)及其组织(人事)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,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。党委(党组)书记和组织部长要带头坚持原则、敢于担当、不怕得罪人,推动《规定》精准落地见成效。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公道正派,正确把握政策界限,准确认定下的情形,充分研判下的依据,严格履行下的程序,合理运用下的方式,注重用好干部考核考察、巡视巡察、审计、统计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民主评议、信访等方面结果,使干部下之有据、下得服气。要严明工作纪律,不得搞好人主义,不得避重就轻、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

 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,不得借机打击报复。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对下的干部不“一棍子打死”、一下了之,加强跟踪教育管理,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,对认真汲取教训、积极努力工作,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,可以进一步使用、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,使之有盼头、有干劲,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。要强化督促检查,把《规定》执行情况纳入党委(党组)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“一报告两评议”、巡视巡察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,纳入党委(党组)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,对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。要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干部进退留转,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,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。

 学习 2 2022 年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研讨交流材料

 第 第 3 3 篇

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

 这是自 2015 年《规定》试行版出台以来,时隔 7 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,今年 8 月 19 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,9 月 8 日发布。这充分表明,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、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。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,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。

 《规定》明确的领导干部“ 不适宜担任现职” 情形,从原来的 0 10 条,修订为 5 15 条。从新增加的条款,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,内容更加广泛、全面。如“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,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,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,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”,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,明确了“下”的具体标准,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。

 事实上,关于领导干部“ 能上不能下” 的现象,并不是今天才有的。党中央在 7 年前出台规定,正是顺应了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,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。应当说,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,还是有卓有成效的。

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“能上不能下”,特别是“不能下”的问题,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的管理。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、被“一票否决”、“退居二线”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,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“不适宜担任现职”被调整下来的。

 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,就是一些地方对“不适宜担任现职”认识偏差,没有引起高度重视,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。因此,必须从制度上打破干部“只能上不能下”的传统,打破一些干部“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”的思维定式,打消一些干部“做碌碌无为太平官”、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”“没有功劳有苦劳”的想法,从制度上减少干部“不能下”的组织阻力。

 新修订的《规定》,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“能下”的新认识。比如,“(一)政治能力不过硬,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、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;”“(二)理想信念动摇,在涉及党的领导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、态度暧昧,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。”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列为“不适宜担任现职”最前面

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,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,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。”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》具有强烈政治属性、鲜明价值导向、科学严密逻辑、统一规范功能,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。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《规定》,才会有执行和落实的自觉。

 新修订的《规定》,具体规范更加深入,更加细致,更加增强了针对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、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。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,还需真落实。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,严格把领导干部“能上能下”制度执行到人到事,才能确实保证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,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。

 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

 第 第 4 4 篇

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在干部工作中,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,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。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把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,作为当前组织工作需要深入研究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之一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,实现能者上、优者奖、庸者下、劣者汰,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,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,是确保干部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、确保我们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。从实践看,推动干部能上能下,关键在“下”,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及时有效地调整不胜任、不适宜干部,究其原因是推动“下”的思想观念还有束缚,干部考察不够科学精准,后续跟踪管理缺失等。对此,我们应坚持问题导向,树立求解思维,不断深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,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为实质性的进展。

 一、统一思想认识,营造良好氛围。

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,首先要从思想上有正确的认识,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。

 一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。用人导向最重要、最根本,也最管用,正确的用人导向,不仅是指引干部成长进步的风向标,也是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,是鲜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题中应有之义。各级党委(党组)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坚持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,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,把好用人导向的“方向

 盘”,把用什么样干部、不用什么样干部的导向鲜明地树立起来,出以公心推动干部能上能下,通过优进劣退、优奖劣罚,让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、让不作为的干部挪位子、让乱作为的干部丢帽子,切实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。

 二要消除干部思想误区。受官本位思想以及“只求过得去、无过便是功”等错误认识影响,一些干部认为只要不违纪违法,组织上不能拿自己怎么样,导致原本正常的干部升降进退遇到了阻力。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工作之中,注重加强党性修养,夯实理想信念根基,利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干部教育培训等方式,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权力观,充分认识岗位不分大小、职位不分高低,都是责任,也是稀缺资源,干部能上能下有利于推进干部资源合理使用和优化配置,从而端正态度、摆正位置,正确对待“上”与“下”的问题,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、不犯错误不退位的消极思想。

 三要强化正面宣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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